一类常见的困境
在职务犯罪案件里,当事人和家属常常陷入同一种纠结:一方面顾虑甚多,担心对抗会引来更重的后果,想以认罪认罚换取从轻处理;另一方面又不甘心,不愿“人为刀俎我为鱼肉”,还是想把事实充分辩解清楚。
这种纠结表现在选聘律师和辩护策略上,往往成为这样一个组合:当事人本人不情愿地认罪认罚,同时聘请一位外地律师做无罪辩护,把两头都占上。这样真的可行吗?
对有的类型案件,确实可行,比如基本事实和关键事实无争议、仅在法律定性上有争议的案件。但对绝大部分案件,尤其是职务犯罪这种严重依赖言辞证据的刑事案件,争议的焦点往往就是基本事实和关键事实——当事人一旦认罪认罚,庭上所作陈述马上就成为支撑控方观点、否定辩护意见的依据。《刑事诉讼法》确实赋予了律师不同于当事人的立场、进行独立辩护的权利,但从结果论,这样的独立辩护被采纳的概率低得几乎可以忽略不计。环顾那些成功的辩护案例,没有一例不是当事人和辩护律师立场一致、共同进退才争取到的良好结果。
我也能够理解家属作出这种决定的心理,毕竟不是每个人在面临关切的事务时,都能完全遵循理性去思考。但作为一名律师,我还是建议每个职务犯罪当事人和家属,在委托辩护律师前先想好三个问题。
一、你相信法律和司法程序存在公正吗?
如果你不信,就应该放弃辩护,用政治或者其他类型的思维解决问题,用良好表现获取宽大处理;如果你相信,就应该扪心自问、换位思考,客观评价自己的行为。如果还是认为无罪,就应该坚持到底,而不是委曲求全。
二、你相信司法机关会听取和采纳辩护律师的意见吗?
如果你不信,你就不应该在寻找律师上浪费时间、金钱和精力,选择一位勤快、积极的律师足以解决日常会见、沟通和常规辩护的需要;如果你相信,你就应该在选择律师上投入更多。并不一定是名气越大越好、收费越贵越好,但那些一上来你还没开口就不断给你强调自己“人脉”的,可以敬而远之。
三、你的意志是否足够坚定,扛得住流言蜚语的冲击吗?
复杂的刑事诉讼,从侦查(调查)到一审判决,很多需要半年到一年的时间。这期间,会有各种各样的声音传入当事人和家属的耳中。一句办案人员有意或无心之语,就可能导致意志不坚者夜夜在恐慌和焦虑中无法安眠。如果你认为自己不是一个意志坚定的人,随波逐流可能是更佳的方案;如果你的答案是肯定的,那就不要给自己动摇的理由。
谨以此文,希望帮助深陷焦虑和纠结中的家属们理清思路,回归理性。